三起意外的教訓!餐飲創業的新商業模式,外送平台的下一步該怎麼走?
三起意外的教訓!餐飲創業的新商業模式,外送平台的下一步該怎麼走?
2019.10.16 | 創業

餐飲創業不容易,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在於實體店面有固定地點,能提供服務的範圍大半只限於肚子餓的消費者步行5分鐘左右可到達的範圍,店面的「覆蓋範圍」非常有限。因此像信義忠孝熱門商圈、辦公大樓及住宅區林立的周邊,能吸引過路客的店面相對熱門,租金成本極高。

能夠解決餐飲業這個租金瓶頸的商業模式,無非是「餐飲外送」。透過「餐飲外送」,可以免除這些消費者在店內用餐、占用用餐尖峰期間成本極高的客席,如此即能擴大餐廳「覆蓋範圍」,主動出擊達到更大更高的營收。

僱傭關係 vs 承攬關係

不過,餐廳人工數量一直是餐飲業者的一大痛點。小餐館不可能自備專門的行銷、外送人員,獨立成立餐廳官網或App效果也不見得好,因此在餐廳共同需求下,餐飲宣傳平台結合外送服務外包模式於焉產生,此稱之為「共享」。由第三方送餐公司提供餐飲外送平台及服務,協助同一區域的餐廳共同外送。這種商業模式又依第三方公司與外送員間的關係細分為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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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僱傭模式
    原始由於網路技術尚未發達,第三方公司只能聘僱外送員,以固定底薪外加獎金模式確保人力品質。本土的「有無外送」就是這種模式。

  2. 承攬模式
    隨著網路及手機發展,外送員與餐廳間的外送需求、服務提供,已能夠透過軟體協助細化到依據個案解決,因此第三方公司也就能以更有效率的個案撮合提供服務。Food Panda、UberEats都是如此。

甚至UberEats自稱只是媒介平台,消費者及外送員透過它的平台互動,即外送員是直接受消費者的委託到餐廳取餐,平台公司並沒有參與其間承攬交易。

從商業經營上看,由於送餐服務的需求只有在用餐尖峰時間,因此若是固定聘僱外送員,第三方公司在用餐間隔時間的勞力薪資將會大幅虛耗,而且採用僱傭制度,馬上會涉及勞基法、勞保、健保等等勞資保障,每固定聘僱一個薪資30,000元的員工,除了薪資外,雇主大約另外要負擔將近10,000元的額外成本!

相形之下,很容易理解第三方公司採取承攬制的主要原因,是不願承擔固定聘僱制在尖峰時間以外、人員閒置時間的薪資。甚至承攬制有另一個優點,在於可以透過軟體設定機制,將「閒置時間的薪資」轉化為獎勵機制,鼓勵更有效率完成工作的外送員,得到更多的報酬。理論上,承攬制透過新科技的發展輔助,的確比僱傭制更有機會鼓勵效率,而效率能夠產生利潤,這也是許多創投會投資UberEats等等平台公司的理由。

雖然一直以來都有外送員的報酬不高,而且還要自負機車維修、停車費、車禍賠償等費用,整體收入未必高於上班薪水的批評。也有外送員揭露若是極端認真跑,的確也有收入倍數於上班薪資的機會。

不過最近發生的外送員死亡車禍,顯然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

死亡車禍的新聞照片引發重大討論,讓勞動部對於UberEats、foodpanda進行勞檢,認定兩家業者不但與外送員有直接關係,並且是「僱傭關係」。主要理由是「兩家業者要求外送員在服務期間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也要在車身貼上公司logo貼紙;且隔天若無法上工,須24小時前回報公司等規定,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

雖然我不贊成這樣擴大解釋僱傭契約範圍的作法,但從政府的角度下這的確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法:通通都塞到勞基法的勞動契約下,用老方法就解決了。

就像是之前台灣大車隊也曾經多次被法院判決與所屬的司機構成僱傭關係,大車隊要賠車禍損失,但是老實說,計程車司機真的會因為租用了大車隊的叫車車機,就變成了台灣大車隊的員工了嗎?這我想大多數的司機與民眾也都不能認同吧。畢竟僱傭契約及勞基法是一整套制度,是固定僅能服務一間企業,在上班時間內完全受指揮監督的規範。

一旦開了第三方平台必須適用勞基法的大門,勞基法所有出勤、工時、休假、特休、連續工作日、請假、還有組織達到一定數量後,需聘僱原住民、殘障人士、職災補償、勞健保等等配套,也就都必須一體承接,等於扼殺第三方平台存在空間。

走老路到不了新地方

平台公司希望採取「承攬制」這樣的創新商業模式,是否真的沒有存在空間?

從法律上看,其實UberEats等第三方平台業者想採取僱傭模式或承攬模式,「都不能說是非法」。

畢竟承攬契約也是民法明文規定,理論上在 「契約自由原則」 下當然可以有這樣的安排。只要確實交易內容沒有僱傭的從屬性,符合承攬的獨立性規定,我們仍然必須承認,承攬制度下的第三方平台,仍然有存在的空間。

至於外送員在這樣的承攬制度下,理應能夠取得適當的高收入,以每小時送三單計算,每單至少100元以上計算,至於他自己的安全保障,新創公司號稱科技創新,在App中設計平均時速限制等等安全機制,當然不是難事。

其實,外送員若是透過激勵機制增加了收入,事實上也應該自覺透過保險制度取得保障或是自負風險,不可能領取報酬時想要較高收入,又想要全套保障,要求政府保護吃大鍋飯心態是不公平的。

回到UberEats及FoodPanda的案例,各公司必然會對勞動部做成的裁定提出訴訟,最終這樣的商業模式是否適用聘僱制度,還是法院說了算,尚在未定之天。

但因成本的關係,我相信未來消費者能在家裡坐享每單30元就有人幫你外送的機會已經過去,平台必然會將風險成本反映到消費者、餐廳價格上,合理的外送服務費應該在單筆100至150元左右。若是如此,反觀過去你點的每一筆單,與其指責UberEats違法造成外送員的悲劇,更應該說是消費者、餐廳及外送平台為了方便、為了營業額,共同壓榨外送員的結果,並沒有人比較高尚!

責任編輯: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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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力,撐起企業成長的底氣!顏漏有:臺灣新創蓄勢待發,證交所創新板2.0助力群聚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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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MA台北搖籃計畫自2012年成立以來,他引領的團隊累積輔導近300位創業學員、106位導師,並形塑超過500人跨領域社群,是臺灣深具規模有影響力的新創社群之一。

如今,他不僅見證許多新創從成立到成長,更親身參與多家企業上市前的治理輔導與制度建立。面對今年證交所迎來創新板2.0的制度升級,顏漏有直言:「現在是許多蓄勢待發的臺灣新創,邁向資本市場的絕佳關鍵時刻!」

企業四階段成長曲線,以治理五力找到最佳時機點

不是所有的新創都能順利上市,但要永續經營、基業長青,治理就是必修課。新創企業的發展曲線可歸納出四個主要階段:創建(Create)、產品市場適配(Product-Market Fit)、快速成長(Growth)以及持續成長(Sustainable Scale),顏漏有指出,「治理介入的黃金時機,大約從第三階段展開,因為前兩個階段是企業還在求生存的時候,當企業走到快速成長期,這時候營收規模擴張、組織變大,治理力就會決定企業是否走得穩健。」

換言之,產品技術好≠有治理能力,企業必須有系統性建立起管理制度。顏漏有分享他觀察企業的治理體質,通常會從這五個面向來剖析,分別是:董事會結構與功能、股東權益保障、利害關係人管理、法遵與內控、以及財務透明即時揭露。以董事會結構為例,不再是從熟人朋友人選當董事,而是要設立審計、薪酬、永續等專業委員會,才能真正發揮董事會的監督、策略指引功能。

不過顏漏有也強調,這五大面向不容易全部一步到位,關鍵在於創辦人的mindset轉變,當有想要走向資本市場的意識後,接下來就要有所行動,例如準備財務公開、關注利害關係人權益等等,並藉由外部資源像是證交所、承銷商及會計師的輔導,更全面檢視公司的財務、內稽內控制度。「所以當你有這個想法,應該愈早準備愈好。」顏漏有的建議凸顯出,治理力,不僅是遞交資本市場的門票,更是企業的永續競爭力。

制度健檢到長期策略,創新板為何是治理升級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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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共創平台基金會董事長顏漏有
圖/ 數位時代 拍攝

長期與新創企業互動之下,顏漏有透露,目前AAMA所輔導的新創當中,預計未來三年約有30家企業有上市準備,其中不乏鎖定登上創新板為優先目標。換言之,創新板的上市制度設計,也是推動新創企業治理升級的加速器。例如企業要具備符合資本市場要求的治理架構,同時決策者從「內部運作邏輯」轉向「對外負責思維」,藉此建立起與投資人與合作夥伴的信任感。

確實有幾家具備成長潛力而登上創新板的新創企業,藉由資本市場資源,落實治理轉型甚至成功拓展國際市場。顏漏有提到,Gogolook就是代表案例之一,他觀察Gogolook在申請創新板並準備上市過程,便啟動治理優化的行動,這幾年也針對董事會結構進行調整,積極引入有產業、資安、金融科技背景的獨立董事,讓董事會組成更多元,對營運策略提供實質指導與監督。

另外,顏漏有還指出Gogolook以技術產品切進2C市場,隨著登板後這幾年,商業模式也持續調整,開始與國家政府單位合作,跨入反詐領域打開2B商機。Gogolook在財務透明與創新板制度背書的基礎下,不僅取得國際合作的信任,營收表現也高出市場平均水準,更於去年透過國際擴張完成海外併購,成為創新板企業成功轉型的典範。

不過,顏漏有強調,新創企業登板後才是挑戰的開始。治理的強化只是第一步,更重要是思索3到5年的長期成長策略,而非僅止於短期的營收擴張。「你必須要跟投資人講清楚公司的成長故事,市場機會在哪裡?未來商業模式預計怎麼落地?」他解釋,唯有建立長期成長的思維,新創企業才能在治理打底後,真正走向可預期、可擴張、可實現的未來藍圖。

創新板2.0新局面,推動新創資本市場群聚效應

為了幫助新創企業的長期策略具體可行,顏漏有提到今年證交所的創新板2.0制度,不僅取消合格投資人門檻、提升市場流動性,更優化創新審查制度,深化與投資人的媒合互動。隨著新制上路,資本動能逐漸發酵,「相信這幾個月的交易規模、成交筆數已有明顯增長,當投資人參與意願提升,就有更多新創公司加入創新板,整個資本市場的活力也會隨之提升。」顏漏有補充道。

除了制度改革,更值得關注的是創新板的產業結構定位與政策意圖。顏漏有指出,創新板特別聚焦數位經濟、AI、生技、智慧領域等具成長性與國際潛力的產業。這樣的定位讓創新板有機會在地形成「群聚效應」,不僅推動更多新創企業深化治理,也有助於吸引國際人才,促進跨國併購與鏈結更多資源。

最後,顏漏有也提到,他期待看到創新板在幾年內,吸引上百家新創企業掛牌的規模,讓臺灣資本市場在亞洲新創浪潮中,發揮關鍵影響力。「當時90年代臺灣有一波科技業群聚奇蹟,今年創新板制度革新後,等於是水到渠成,我們也看到許多企業蓄勢待發。在整個創業生態系當中,資本市場是非常關鍵的一環,而創新板將是重中之重!」顏漏有也肯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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