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快速轉入行動支付時代。以Kakao Pay來說,目前就有超過1000萬人的註冊用戶,而網路平台龍頭NAVER Pay成績更佳,已經有1600萬人註冊用戶數。這個數字僅是非NFC行動支付技術的廠商。上市一週年的Samsung Pay已經在韓國累積了2兆韓元(約570億台幣)的交易額,其中的5000億韓元交易額是來自指紋辨識支付方式。25%的交易是線上交易。
圖說:Visa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指出,地下經濟活動常以現金做為交易工具,相較之下,電子交易因可追蹤,逃漏稅情況較不易發生。(圖片來源:賀大新攝影。)
韓國自1994年開始,針對商家端和消費者端施行稅賦減免政策,成功拉升韓國電子支付滲透率。南韓在2015年時,電子支付占個人消費支出比例就高達77%,高於香港的65%與中國的56%,更遠高於台灣的20%。
這些政策施行時間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但卻是一段非常關鍵的歷程,讓韓國從信用卡等卡式電子支付,轉進NFC等「無卡」電子支付速度快而順利。
發展關鍵:韓國稅賦減免政策,成功拉抬電子支付滲透率
Visa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指出,亞洲金融風暴後,韓國為刺激經濟發展並增加國家稅收,由韓國財政部策略財政署擬定電子支付普及政策,想要藉由提升交易透明度來縮減地下經濟,促使稅基擴大、稅收增加,並帶動GDP成長。「地下經濟活動常以現金做為交易工具,相較之下,電子交易因可追蹤,逃漏稅情況較不易發生。」麻少華強調。
除了成功降低地下經濟,也帶來以下提高加值型營業稅收入。韓國頂尖大學韓國科學技術院(KAIST)2006年針對韓國信用卡產業對國家整體經濟影響之研究報告指出,信用卡消費支出的增加可提升加值型營業稅收入,尤其對餐飲業及小型零售商,其影響力遠大於GDP成長所導致的稅收增加,增加1%的信用卡消費支出可提高最多達1.56%。
韓國的電子支付減稅政策,見下列說明
1994年
商家端減免加值型營業稅(VAT Tax)。政府透過租稅獎勵,補償商家因接受電子支付所須負擔的額外成本(如手續費),提高商家接收電子支付工具意願。依照交易類別,享有不同的折扣比率,最高折扣比例可達2.6%(韓國加值稅之稅率為10%),可折抵金額上限為700萬韓元(約新台幣19.2萬元)
1997年
商家端減免營業所得稅。原先已接受電子支付的商家提供所得稅減免。
1999年
消費者端減免綜合所得稅。韓國於自1999年推出所得稅抵減方案,納稅義務人得以當年度使用之金融卡及信用卡消費額抵稅2015年抵減額度為:「『個人信用卡全年消費額』減去『個人年總所得的25%』」的15%;或是「『個人金融卡全年消費額』減去『個人年總所得的25%』」的30%,並以300萬韓元(約新台幣8.3萬元)為抵稅上限。
2001年
強制VAT Tax營業人必須接受民眾持卡消費。法令要求已達特定銷售額門檻的商家,不得拒絕受理信用卡或金融卡,且不得轉嫁手續費給消費者。政策自1991年實施以來不斷下修門檻,使強制收卡的商家由大型商家逐步延伸至小型商家,促使刷卡特約商家普及化,有效改善電子支付。
2002年
拒絕電子支付之商家經檢舉,其登記負責人將受裁罰。
文章代表圖來源:蔡仁譯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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